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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介绍: |
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(玻璃)输液瓶(袋)不得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,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(袋)监管,交由具有安全处置能力的合法单位处理,并做好交接、登记和统计等工作,保证可追溯性。 回收单位要对集中回收处置全程的安全和质量进行控制,制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做好 |
供 应 商: | 东莞市绿丰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[不限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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