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力发电机组验收的现状
作者:北京国能日新技术有限公司时间:2015-01-29 我要发布
一般风电项目规定,当合同设备中的最后一台通过预验收,或通过预验收的机组到达一定数量之后,则视为整个风电场设备通过预验收。通过预验收后,业主才付给 生产厂家验收款(注:风电设备的款项一般分为4部分,合同预付款约10%、到货款约50%、验收款约30%、质保款约10%),然后,机组进入质保服务期 阶段,也就是说:即便是所有机组都已经投运,只要有一台合同要求的机组没有通过预验收,或者是通过了预验收,业主没有签字,机组均不能进入质保服务期,业 主也就理当不支付生产厂家30%的设备余款。
同时风电出质保验收同样十分困难,风电机组出质保验收中,厂商和业主争议点主要在发电机组的可靠性不达标、风电机组实际的功率曲线不理想以及验收工作不规范等问题。
基于此原因,国家能源局在2014年9月下发了国能新能【2014】412号文《关于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》已派发到各发电集团及相关单 位。为了风电事业长久持续的发展,目前北京国能日新系统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已经组建了一支专家团队,帮助风电场进行预验收(风电机组240小时试运行)和出 质保验收。